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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瓶的质量标准的检测
文章作者:塑料|料瓶|瓶的|的质|质量|量标|标准|准的|的检|检测|测 文章来源://www.tjsrtsl.com/ 发布日期:2018-09-05 14:50 关注度:天津塑料瓶一般采用精度为 0.02mm 的量具测量。
耐寒试验 将样品置于(-20±2)℃的低温箱中,2h 后取出目测是否变形。
耐热性能试验 将塑料瓶置于温度 80℃±2℃的烘箱中,1h 后取出目测是否变形。
跌落试验 常温下,塑料瓶装入规定重量内装物后,跌落高度为 1.2m。
a) 底部朝下,跌落于平整的水泥地面上,跌落 3 次。
b) 以侧面平行水泥地面,跌落 3 次。
氧气透过量测定 按 GB/T1038 的规定执行
水蒸气透过量测定 按 GB/1037 的规定进行。
目标透光率 塑料瓶装入规定的内装物后,用肉眼观察。
卫生指标试验 Q/STJMHI-2007 按 GB/T5009.60 的规定进行
容量 按 GB/T13508 中 5.2 规定进行。
天津塑料瓶的检验规则
组批与抽样 塑料瓶以同一品种、同一配方、同一工艺生产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。每批不超过 100000 只,每批产品随 机抽取不少于 10 只样品瓶进行检验。
塑料瓶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出厂检验 塑料瓶需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,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。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 中耐热性能、跌落性能、层间粘结性能、目标透光率。
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要求的全部项目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;
b) 设计、工艺、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;
c) 长期停产重新生产时;
d) 正常生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;
e)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若出现卫生性能项或化学性能项不合格时,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。若仅有其他项目出现不合格时, 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数量抽样,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,并以复检结果为准。